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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台河职业学院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| |||
| 作者:学生处 院学生处来源:学生处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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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严格学生的管理,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,提高其自身修养,我院特制定出仪容仪表规范如下,要求各系部认真对照自查。 一、着装 1、 符合学生的年龄和身份,体现我院和谐、健康,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。 2、 女生不外穿背心、吊带装、露背装、低胸、低腰以及紧、露、透的衣服,不穿无袖上衣,不穿休闲短裤,不穿超短裙。着裙装时裙长应达膝;着长裤时,不穿裤腿过宽及装饰过于夸张的裤子。 3、男生不得外穿背心、休闲沙滩短裤和沙滩装。体育活动时要讲究文明,不准赤背进行活动。 4、 男、女生均不得穿拖鞋(包括时装拖鞋)、各种无后攀鞋子、颜色、形状过于时尚、怪异的鞋子。 二、发型、面容、首饰 1、男生发型要求:“三不过”即:前发不过眼,后发不过颈,鬓发不过耳。 2、女生发型要求:前发不遮脸,后发不过肩,发型自然、大方、整齐。 3、发型应注意的问题: ①无论男女应保持干净、清洁; ②男生不得留大鬓角,头发过厚; ③不允许烫发、染发及有任何饰物; ④平视时不得遮住五官。 4、面部须保持整洁自然,男生不允许留胡须,女生不允许化妆,修眉,贴假睫毛,甚至在面部穿孔等。 5、学生不允许佩带任何首饰。例如:耳环、项链、护身符、手链、脚链、戒指等,对劝告不听者,一经发现,立即没收,由班主任或家长出面方可领回。
七台河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08年3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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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院学生处录入:xsc_330 责任编辑:xsc_330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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