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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到证的问题---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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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报到证的问题---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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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沙迪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-16 9:04:41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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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.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? 报到证的全称是“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”,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,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。我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开具。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,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,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、户口等。报到证只允许一人一份,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。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,不论什么原因,凡自行涂改、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。 2.开具报到证的时间? 一般在6月下旬或7月初,确切时间以黑龙江省教育厅通知为准。 3.何时发放报到证? 报到证开回后,由各院系统一到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,毕业生在统一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等在各院系领取。 4.毕业生何时报到?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左右,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,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。 5.报到证不慎丢失, 如何补办? 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制的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,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唯一有效证件。如果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丢失,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,学校和工作单位证明,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。 6.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报到期限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,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。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,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,否则,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。超过报到期达3个月者,按国家规定取消其就业资格。 7.哪些毕业生不需签发《就业报到证》 考取研究生、考取双学位、专升本、公派出国、已申请并办理户口档案、保留学校的毕业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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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招生就业录入:sdku 责任编辑:sdk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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